一些地方、部门、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自然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自己采取措施保护权益反被他人起诉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建议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对此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务等合理措施。
草案同时规定,受害人实施前款行为后,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熊文钊表示,规定“自助行为”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更加及时有效合理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家机关的执法压力,是对国家机关保护的有益补充。
亮点四:关于劳务关系造成损害的责任认定更突出公平原则
钟点工、保姆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否应该给予赔偿?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一审稿对这种情况的规定是: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草案公布后,该规定引发了不少讨论。
据悉,有的部门、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劳务,接受劳务一方获得了利益。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因此受到损害的,为体现公平原则,原则上应当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将“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修改为“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的一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
亮点五:更好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