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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确保城镇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018-12-20 17:31:1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0日电(记者王雨萧、王靖)记者2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计划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确保到2020年困难职工与全区各族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0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自治区要按照建档标准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对现有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自治区通过精准帮扶能脱困的全部实现脱困,难以脱困的纳入工会常态化帮扶范围。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当地低保保障范围。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将对城镇困难职工进行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以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对因病致困的职工,通过基本医保、大额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通过将其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对因子女上学致困的职工,通过助学救助等措施解困脱困一批。

此外,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部分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内蒙古将进一步落实好政策措施,解决好转岗、再就业等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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