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2月12日消息(记者苑竞玮)昨天(11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与此同时,长生生物昨天还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对长生生物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相应处罚。证监会决定: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款91亿元等行政处罚。深交所表示,上述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触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可以在收到事先告知书的10个交易日内提交不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等材料,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后续,深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则作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
长生生物收罚单 2018年7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决定对长春长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