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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开放 满足消费多元需求--三部门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安排

2018-12-08 20:30:00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 进一步扩大开放 满足消费多元需求--三部门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安排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于佳欣)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6部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安排。围绕通知的背景、对行业影响以及未来发展,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炜在7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了介绍。

延续稳定政策: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长

为激发进口潜力,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2016年5月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安排,有效促进了行业稳定发展,但也存在各方权责不清、政策预期不稳定等问题。

6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一大特点是取消“暂按”,明确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李成钢说,明确“按个人物品监管”原则,体现了稳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的延续性,总体符合行业特点,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更长期地进行商业谋划和布局,并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长。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参与跨境电商零售交易各方的责任,并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李成钢认为,这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安全。

与此同时,通知还体现了同《电子商务法》的衔接,特别是在电商平台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这也为通知的实施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冯晋平说,这是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促使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并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增加境外优质消费品进口,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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