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国台办:已有20省区市49地推出具体办法落实“31条”

2018-11-28 14:31:0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刘斐 石龙洪)国务院台办28日在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应询表示,目前,“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落实和推进已取得显著效果,迄今有20个省区市的49个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推出落实的具体办法。

马晓光介绍,11月下旬以来,又有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东莞市、江苏省无锡市和扬州市推出了“31条”的具体落地措施。在各地区、各部门推出的具体措施中,不少富有地方特色,受到了普遍关注和好评。

他举例说,北京市规定,鼓励中关村示范区的台资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通过评审的项目可获得相应补贴;上海市规定,支持台资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展示、销售和采购;江苏省规定,定期举办针对台资企业的“紫峰奖”评选活动,获奖企业可享受相关产业的政策支持;福建省规定,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的闽台商品快速验放的模式,扩大台湾进口商品等第三方检测结果的采信范围;贵州省规定,支持台资企业参与贵州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健康贵州”战略行动;内蒙古自治区规定,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参加中蒙博览会等自治区重点会展。

马晓光还就“31条”的落实和推进效果作了举例说明:

——在文教科技领域,福建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设立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批准立项107项,资助经费2.73亿元,130多位台湾科学家参与了项目研究。

——在台湾同胞参评各类荣誉奖项方面,湖北省、江苏省、江西省已有数十位台胞获评当地的“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荣誉奖章”“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在两岸影视合作方面,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聘用台湾人士的数量限制已放开。两岸合拍电视剧在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均已取消限制。台湾人士踊跃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北京、上海、新疆等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收到了多家两岸制作公司合拍电视剧和纪录片的意向。多家台湾制作公司正积极筹备两岸合作拍片。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