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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防范“大而不能倒”问题(2)

2018-11-27 23:01:0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鉴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监管部门将对其提出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强化其经营的稳健性。同时,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以促进其形成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的理性企业文化。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行业发展特点,人民银行还可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况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

“更为严格的资本、杠杆率等监管要求,可能会给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带来更高的合规成本,但从这些机构在金融体系所处地位来看,理应受到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相一致的监管。”董希淼说。

近期,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当时一些国家对复杂金融机构监管不力,“大而不能倒”问题突出,对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不足。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处置难度高。而且,由于对金融稳定影响巨大,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形成政府不会任其倒闭的预期,进而采取更加激进的经营方式,道德风险高企。

为妥善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别处置机制,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问题机构处置原则和处置资金使用顺序,以确保处置过程中明晰处置责任,既要守住底线,防范系统性风险,又要依法合规,防范道德风险。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相关实施细则尽快出台。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将考虑我国金融机构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监管要求与过渡期安排,避免短期内对金融机构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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