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TA求救的信号,你收到了吗?(3)

2018-11-24 23:01:0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在妇联工作人员邹美红的引荐下,李露找到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法官童广峰。“他跟我说‘你不要怕,我们一定为你主持正义’。”李露清晰记得,童广峰拍了拍她的肩,“我第一次觉得找到了安全感。”

《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童广峰签发了李露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决定让自己的助理带上四名高大威武的法警,将保护令送达张强。

令人意想不到,传说中如恶魔般凶神恶煞的丈夫“乖得像猫一样”,在保护令上签字时手都在抖。“政法机关只要勇于亮剑,很多施暴者不堪一击。”

2017年,李露顺利离婚。她给天心区人民法院送来锦旗,流着泪向法官们鞠躬说谢谢,“几十年了,我从来没有被这样善待过。”

童广峰在那一刻感受到这份工作的意义,“有的受害人忍受家暴几十年,求救却没有人站出来。现在,国家机关给你撑腰,不要任何回报。”

  “求助的人,有没有得到应得的回应?”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今年3月发布有关离婚纠纷的专题报告显示,2016、2017两年间,在超过250万件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有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其中有91.43%是男性对女性施暴。

这个数据远非全部。不是所有的家暴受害人都会诉诸离婚。许多人选择沉默、忍让、躲藏。

“难道没有人在第一次遭受家暴时求助过吗?”

“求助的人,有没有得到应得的回应?”

“受害人不敢求助,难道只是家庭问题吗?”

……

多年来,湖南省反家暴危机干预中心法援律师万薇,帮助过多位家暴受害人。在11月接受采访时,她发出一连串疑问。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