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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党组:以巡视整改促进统计改革发展(2)

2018-11-24 07:01:00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案件、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案件、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案件……”点开国家统计局官网上面醒目的“曝光台”专题,一条条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映入眼帘。

国家统计局严格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提出对直接立案调查地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制定《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办法(试行)》,在官网开设曝光台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和曝光力度。目前,已曝光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中点名的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2起在1年内未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结果的案件,10起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的结果,以及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地方统计机构和企业名单。

“震慑效果是明显的。”宁吉喆表示,加强统计执法和案件通报是遏制统计弄虚作假、形成震慑警示作用的必要手段。对典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和有关责任人的处分处理情况坚决通报曝光,同时向社会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信息,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不仅能加大统计违法成本,也有利于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党组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统计标准体系,完善名录信息维护更新机制,强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使统计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本轮巡视整改和上届巡视整改建立的机制制度,坚持持续跟踪检查督办,不断完善推广有效有用的制度,及时调整改进执行成效不显著的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段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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