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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专揭地方谎言:污染依旧却称完成整治

2018-11-23 06:30:00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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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依旧却称完成整治 钢企肆意违法政府放任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专揭地方治污谎言

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整改走捷径,这次撞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枪口的是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以及山西省运城市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义钢铁)。

明明洋水河流域污染依旧,但是,贵州省却上报说洋水河总磷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明明高义钢铁劣迹斑斑,不仅生产10年钢渣随意填埋,而且侵占毁坏大量耕地,性质恶劣,但当地政府却不敢碰,放任其违法。

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在公开曝光这两起典型案件的同时,要求山西省有关方面对高义钢铁涉嫌犯罪的,应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花3000多万 总磷污染未有效解决

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督察组就将贵阳市洋水河总磷污染长期得不到解决做为需要整改的问题留给了贵州省。

此后,贵州省出台的整改方案中,明确提出遏制洋水河水体中总磷浓度,实现下降,按“水十条”考核要求实现水质目标;按照“一矿一设施”的要求对洋水河流域内磷矿企业实施矿坑废水治理。贵阳市整改方案也要求,开阳县人民政府组织加快洋水河流域整治,改善洋水河水质。

今年11月4日,督察组进驻贵州“回头看”时,贵州省上报称,洋水河总磷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11月10日,督察组“下沉”至洋水河流域,对这一流域总磷污染综合治理进行现场检查时,贵州省上报完成的谎言被当场揭穿。

通过现场调查,督察组发现,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所做的只是表面整改。据督察组介绍,为解决总磷污染问题,开阳县投资984.7万元在洋水河末段、大塘口监测断面前建设絮凝除磷设施,同时,每年还要投入约2600万元运行费用,目的是通过直接添加絮凝剂降低洋水河进入乌江干流前的总磷浓度。

从断面监测数据看,似乎达到了整改目标。但是,经过深入调查,督察组发现,虽然降低了进入乌江干流前的大塘口断面总磷浓度,但实际总磷通过絮凝剂沉降后仍留在河道中,“一旦遇到降雨等因素导致河道水量较大时,沉降下来的磷污染物仍将会冲入乌江干流。”督察组指出,洋水河总磷污染问题实际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不仅如此,洋水河流域7家磷矿开采企业和1家磷化工企业整改敷衍应付。督察组说,这些企业没有按照“一矿一设施”规定整改,而是把原有污染治理设施重新纳入整改内容,“新瓶装旧酒”。督察组发现,除开磷矿肥公司建成矿坑废水处理设施外,其余6家磷矿开采企业均未建设新的治理设施。据督察组介绍,2017年3月以来,开阳县对磷矿企业8个排口共开展28次监督性监测,总磷指标22次超地方整改要求,占79%。

督察组调查还发现,2018年7月以来,洋水河总磷浓度直线上升,最高超出水功能区划要求的IV类标准(0.3mg/L)33.8倍,但是,开阳县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2018年1月至10月,除大塘口断面外,其余3个断面水质为劣V类。

群众跨年举报 高义钢铁我行我素

高义钢铁是位于山西省新绛县的一家大企业,从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就被老百姓举报有污染,今年11月6日,督察组“回头看”进驻山西后,再次接到群众污染举报。

据督察组介绍,早在2015年7月,原环保部曾查出高义钢铁出恶意偷排、数据造假等。同年,这家企业的污染问题被央视公开曝光。

然而这样一家劣迹斑斑的企业却始终未受到严厉制裁。此次“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在新绛县现场检查,发现高义钢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长期将大量钢渣违法倾倒。

据督察组介绍,2008年7月就投入运行的高义钢铁至今尚未建设固定的钢渣处置场,所产生的钢渣以随意填埋为主,少量综合利用,“根据山西省提供的资料,仅2018年以来,高义钢铁就产生钢渣31.4万吨,综合利用不到9%,超过90%的钢渣和历年来产生的数百万吨钢渣分别倾倒于桥东等村庄的农地上,部分用于场地和道路铺垫。

督察组指出,尽管原山西省环保厅曾发函要求,高义钢铁“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严防二次污染。”但高义钢铁长期任性而为,没有按要求建设渣场,而且,填埋于各处的钢渣都没有做任何防护,尤其是桥东村填埋地距离汾河直线距离不足400米,对汾河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督察组通过调查发现,高义钢铁随意倾倒废渣,除了对山西省母亲河——汾河水环境带来威胁外,还占用了大量耕地,据统计,2010年至今,高义钢铁共占用耕地超过60亩,其中包括耕地和基本农田。

开阳治污走捷径 新绛放任企业违法

无论是河流污染治理不力还是企业违法排污,从督察组公开的案情看,贵州省开阳县党委、政府;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两级政府均有政府责任。

督察组说,在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综合治理中,开阳县党委、政府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系统考虑从根本上解决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问题,而是在整改中“走捷径”,对洋水河流域磷矿企业长期存在的污染问题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而是听之任之,放松要求。

“高义钢铁钢渣随意倾倒带来重大生态环境隐患,有多方面原因。”督察组指出,作为污染防治责任主体,高义钢铁多次被举报违法排污,但依然我行我素,其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高义钢铁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并被屡屡举报,运城市和新绛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敢动真碰硬,放任企业违法行为。”督察组说,对高义钢铁违法倾倒填埋钢渣、侵占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当地环保和国土部门疏于监管,履职缺位。

法制网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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