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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百姓“救命钱”也敢伸手?打!(2)

2018-11-22 09:01:00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全国各地不断出现骗保案件折射出医保基金制度实操中的监管缺位。“今年9月份,国家医保局联合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药监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全国性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进入关键时期,曝出如此手段猖獗、性质恶劣的案件,令人震惊、影响极坏,反映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仍是医保工作的重要短板,说明各地专项行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国家医疗保障局监管组牵头人黄华波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回头看”聚焦三类行为主体:一是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二是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三是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不断加大监控力度

“事实上,在我国非一线城市、中小医院骗保、套保行为相对较多。”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为了引导分级诊疗的推行,现行医保制度在“报销比例”等方面都向一级医院倾斜。然而,受传统观念影响,三级医院人山人海、一级医院门可罗雀在不少城市仍是常态。医疗资源与报销比例的不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机风险。此外,医生对病患的诊疗、开药、住院过程专业自主性极强,这为医保基金的监管带来了难度。与此同时,在套取医保基金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看似利益一致,增强了骗保的隐蔽性,加大了医保监管调查取证的难度,也造成了地方医院有空可钻。

防范医疗机构或个人套取医保基金,既需要依法管理,也需要优化制度设计。中国体改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熊茂友认为,一方面对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应完善规则设计,让监管主体和责任更明确、监管手段和方法更多样。要通过改革医保基金给付方式,形成医患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还应充分利用数据化和网络化技术,创新监管机制,变事后监控为实时无盲区在线监控。对参保人加强教育,使其明白医保资金是百姓的救命钱,自觉抵制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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