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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难落实 执法遇“两难”——不文明养犬现象何时休?(2)

2018-11-16 18:31: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相关法规实施多年难见效果

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天津及河北石家庄分别在2003年、2005年和2008年出台了关于养犬的管理条例,然而,执法层面的一些共性问题造成了法规实施效果并不明显。

部分民警表示,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相关规定对扰民犬如何处理、流浪犬如何收容、强制免疫与绝育、携犬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内容没有或规定得较为笼统,缺少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养犬管理涉及公安、城管、卫生、防疫、畜牧等多个部门,由于对各部门职责没有细化,养犬管理没有形成合力。

运营宠物新媒体公众号“萌爪医生”的胡悦有着多年的城市流浪动物救助经验。她认为,不合规售卖犬类是问题的源头所在。“既然推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应该在市场方面加大监管力度,而不是卖的时候放松,抓的时候严打。”

治理难题下,不文明养犬行为还造成了流浪犬的增加。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说,时常有群众反映流浪犬扰民问题,民警接到举报都会及时处警,但处置过程中面临困难。“治理不彻底群众就会有意见,但捕捉流浪犬时,往往又会受到一些‘爱犬人士’的阻挠,容易在网络形成不良舆情,陷入两难。”该负责人说。

沧州市疫控中心实验室主任宋华英介绍,近年来当地养犬的人数不断增加,尤其是农村里狗很多,有时分不清哪些是流浪犬、哪些是村民家养的,即使是家养的,主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也非常少。据调查,当地城区当中宠物犬的免疫率在40%左右,农村犬的免疫率在2%左右。

“狗患”拷问城市管理

记者了解到,针对养犬乱象,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着手破解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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