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实施多年难见效果
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天津及河北石家庄分别在2003年、2005年和2008年出台了关于养犬的管理条例,然而,执法层面的一些共性问题造成了法规实施效果并不明显。
部分民警表示,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相关规定对扰民犬如何处理、流浪犬如何收容、强制免疫与绝育、携犬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内容没有或规定得较为笼统,缺少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养犬管理涉及公安、城管、卫生、防疫、畜牧等多个部门,由于对各部门职责没有细化,养犬管理没有形成合力。
运营宠物新媒体公众号“萌爪医生”的胡悦有着多年的城市流浪动物救助经验。她认为,不合规售卖犬类是问题的源头所在。“既然推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应该在市场方面加大监管力度,而不是卖的时候放松,抓的时候严打。”
治理难题下,不文明养犬行为还造成了流浪犬的增加。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说,时常有群众反映流浪犬扰民问题,民警接到举报都会及时处警,但处置过程中面临困难。“治理不彻底群众就会有意见,但捕捉流浪犬时,往往又会受到一些‘爱犬人士’的阻挠,容易在网络形成不良舆情,陷入两难。”该负责人说。
沧州市疫控中心实验室主任宋华英介绍,近年来当地养犬的人数不断增加,尤其是农村里狗很多,有时分不清哪些是流浪犬、哪些是村民家养的,即使是家养的,主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也非常少。据调查,当地城区当中宠物犬的免疫率在40%左右,农村犬的免疫率在2%左右。
“狗患”拷问城市管理
记者了解到,针对养犬乱象,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着手破解管理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汕头练江污染治理行动迟缓,整改项目无一按时完成,近日被中央环保督查组严肃批评。事实证明,不问责就难尽责。只有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严格追责、问责,才能压实责任,让污染治理不落空、见实效,切实守护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