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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排污或面临史上最严厉处罚 以天计算 每日最高5万元

2018-11-13 11:01: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无证排污,或面临史上最为严厉的处罚。按照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无证排污的处罚以天计算,每日罚款最低5000无,最高5万元。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目前,《条例》已获生态环境部部长专题会原则审议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法律责任一章的规定有23条之多,从无证排污、违反排放口规范化要求等违反排污许可证要求,到逃避监管、不配合检查等等违法情形,每一项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排污许可实施两年但缺法规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它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生态环境部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建成了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各地基本完成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取得初步成效。

但是,“总体上看,排污许可制定位未在法律法规层面理顺明确,按证监管执法体系尚未建立,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现象普遍存在。”生态环境部认为,现行法律未明确排污单位法律责任,制约了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效果,需要通过制定法规进一步完善。

这位负责人说,这也是起草的《条例》的最根本原因。

提出建立“一证式”管理模式

按照《条例》要求,我国将建立“一证式”管理模式。“落实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条例》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环境保护税征收、污染物总量考核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同时,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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