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11月2日消息(记者迟嵩 哈尔滨台曲歌)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9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庇护、纵容涉黑涉恶团伙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村两委”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把持操控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五常市五常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广宝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02年以来,五常镇万宝山村以时任党支部书记周广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垄断集体资源,控制本村经济命脉;与社会经商人员结拜兄弟,凭借非法聚敛的钱财,合伙开办企业;借征地拆迁和土地承包之机,大肆侵吞集体资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多次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伪造学历档案,编造个人履历;横行乡里,随意殴打辱骂村民,疯狂打击报复上访群众,严重危害当地生产生活秩序。2018年9月,周广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案涉及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2人。其中,周广宝犯罪团伙成员万宝山村原村委会主任陈文财、原团支部书记周生辉、原党支部副书记陈腾龙、原会计蔡连斌、原屯长蔡庆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常镇原镇长张力忠、五常市公安局循礼派出所原教导员孙宇因包庇、纵容周广宝犯罪团伙,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常市法院原副院长刘晏、五常市法院刑庭庭长赵金富涉嫌充当“保护伞”被立案审查。五常镇原党委书记任志民、现任党委书记冯晓东、原纪委书记张化海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立案审查。
哈尔滨市公安交警系统部分民警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2011年以来,以姜勇等为首的6个恶势力“保车”团伙垄断哈尔滨市大货车运输市场,收取车主“保护费”,行贿执法人员放行违法车辆,造成违法大货车上路疯狂行驶,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哈尔滨市公安交警系统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充当恶势力“保车”团伙“保护伞”,涉及哈尔滨市交警系统民警43人。其中,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收受贿赂,为“保车”团伙精心设计“路条”,冬季运煤冠以“市政府暖心工程”,夏季拉残土称作“市政府重点工程”,违法超载运营不受时间、路段约束。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等人擅自更改行政强制处罚凭证,为“保车”团伙提供的违法车辆减轻处罚。哈尔滨市交警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收受贿赂,指使辖区交警对某工地出入的违法大货车一律放行,不予处罚。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员王伟,先后20余次将突击检查信息泄露给“保车”团伙。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随意放行违法车辆、弄虚作假减轻处罚、通风报信泄露秘密、违规干预执法活动等问题。2018年6月,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市交警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员王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39名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另外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涉恶腐败案;齐齐哈尔高速公路管理处泰来收费站原副站长吴琼等人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北安监狱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刘亮等人充当涉黑犯罪团伙“保护伞”案;庆安县欢胜乡永利村原民兵连长孙兆祥涉恶腐败案;望奎县恭六乡原人大主席胡春和涉恶腐败案;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东兴村原党支部书记于友贵等涉恶腐败案;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黎明村原村委会主任马明亮涉恶腐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