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交警系统部分民警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2011年以来,以姜勇等为首的6个恶势力“保车”团伙垄断哈尔滨市大货车运输市场,收取车主“保护费”,行贿执法人员放行违法车辆,造成违法大货车上路疯狂行驶,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哈尔滨市公安交警系统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充当恶势力“保车”团伙“保护伞”,涉及哈尔滨市交警系统民警43人。其中,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收受贿赂,为“保车”团伙精心设计“路条”,冬季运煤冠以“市政府暖心工程”,夏季拉残土称作“市政府重点工程”,违法超载运营不受时间、路段约束。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等人擅自更改行政强制处罚凭证,为“保车”团伙提供的违法车辆减轻处罚。哈尔滨市交警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收受贿赂,指使辖区交警对某工地出入的违法大货车一律放行,不予处罚。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员王伟,先后20余次将突击检查信息泄露给“保车”团伙。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随意放行违法车辆、弄虚作假减轻处罚、通风报信泄露秘密、违规干预执法活动等问题。2018年6月,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市交警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员王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39名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另外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涉恶腐败案;齐齐哈尔高速公路管理处泰来收费站原副站长吴琼等人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北安监狱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刘亮等人充当涉黑犯罪团伙“保护伞”案;庆安县欢胜乡永利村原民兵连长孙兆祥涉恶腐败案;望奎县恭六乡原人大主席胡春和涉恶腐败案;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东兴村原党支部书记于友贵等涉恶腐败案;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黎明村原村委会主任马明亮涉恶腐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