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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药品采购新政 基层诊所无药少药状态有望改观

山东出台药品采购新政 基层诊所无药少药状态有望改观
2018-11-02 11:17:01 央广网

央广网济南11月2日消息(记者桂园)从11月1日起,山东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取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的品种限制,这一措施或将促进患者去基层就诊。

因为基层药物品种受限,不少从大医院转诊回基层的患者,常常面临无药可用的尴尬境况。不少患者只好再返回大医院拿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双向转诊”,转上容易转下难。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明确为保障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将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取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的品种限制。各地可在全面配备基本药物的基础上,自行选择以市、县(市、区)或医联体、医共体为单位统一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目录。

通知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原有水平以上。去年8月1日起,山东省将基层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本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提高至30%。这对于满足患者基层就诊的用药需求,促进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的用药衔接有积极意义。

通知提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选择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时主管部门还要进一步规范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实现上下联动,按照分级诊疗指南,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基本药物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已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信息进行了相应调整,在省平台挂网的新版目录内的药品均已明确标注“国家基本药物”属性。对于未纳入新版目录内的原“山东省增补药物”,不再保留其“基本药物”属性。截至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按通用名计685个品种中,山东省省平台调整后标注“国家基本药物”属性的挂网具体产品共9441个,其中,调入2768个,调出23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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