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期间一项消费者调查显示,超过55%的受访者认为“E时代”消费陷阱较以往更多了。专家表示,新业态下让百姓更放心大胆地花钱,激发更多消费潜力,互联网消费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东认为,“互联网+”平台中的储值优惠作为一种营销推广方式,与传统单用途预付卡相比,本质上一样,也应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来加以监管。
“由于新业态、新模式的数据可追溯,这反过来给监管者提供了更多监管手段。”李晓华说,比如利用大数据实时监测经营行为、资金动向;比如可将卷款跑路、涉嫌欺诈的行为纳入经营者的信用记录,并向消费者进行披露等。
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同时针对共享单车押金问题,明确押金退还方式、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法给新业态下多种消费痛点问题‘打了补丁’,但要落到实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董祝礼表示,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法规和规章,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他建议,有关司法机关也应结合电子商务法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推动司法与立法良好衔接。
交数千元“激活费”,就能办可透支10万元的消费卡?听起来很诱人,来自重庆市永川区的刘先生动心了。当交完2800元“包装费”“激活费”,他却收到了一张无法使用的废卡,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警方披露二手交易平台手机消费陷阱 购买手机订单竟成充值订单 二手交易平台在方便许多人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钓鱼”的地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平台以低价抛售二手闲置物品为诱饵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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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10月3日电(记者魏飚)装修订金难退;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项目形同虚设;寻找各种借口,故意拖延工期……针对家装行业存在的各类陷阱,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