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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答记者问

2018-10-26 19:51: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题:建设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叶昊鸣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条例将于10月27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实施的背景是什么?消防救援衔授予哪些队伍?如何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继续保持优良作风?10月26日,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应。

问:国家为消防救援队伍建立专门的衔级制度,主要基于怎样的考虑?

答: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支队伍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主要基于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遂行任务的需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明确指挥层级、指挥关系和指挥责任,保证政令畅通、指挥高效。

二是严格队伍管理的需要。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的等级和身份,有利于按纪律部队要求严格管理,确保队伍正规有序、纪律严明。

三是适应队伍转制的需要。消防、森林两支部队为成建制划转,原来实行武警军衔制度,转制后继续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实现改革平稳过渡。

四是增强职业荣誉的需要。消防救援职业风险高,需要党和国家在政治上给予特殊关怀。实行专门衔级制度,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崇高荣誉,对于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队伍忠诚履职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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