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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摸排、滚动摸排、重点摸排和“拉网式”排查

2018-10-24 11:14: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济南10月24日消息(记者桂园)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公安机关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充分发挥主力军、先锋队作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山东省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5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5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54条。

山东各级公安机关广辟线索来源,强化线索排查,建立线索核查调度通报制度和快速查办机制,每条涉黑涉恶线索都有专人负责。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全省公安机关聚焦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采取内部外部联动、人力科技并用等方式,主动摸排黑恶线索。持续开展集中摸排、滚动摸排、重点摸排和“拉网式”排查,发现并及时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同时加强宣传发动,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省公安厅、17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大幅提高举报奖励标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山东省公安厅已为多名举报重大黑恶犯罪线索的群众代表发放举报奖金。

在专项斗争中,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推行“三个一律”刚性要求,即重点案件一律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山东省公安厅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一包三年,组织核查重点线索,直接指挥侦办重大案件。。

据悉,下一步山东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发挥公安机关“前卫师”“先锋团”“尖刀连”的作用,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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