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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中院“组拳头”共推区域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2018-10-17 17:26:0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天津10月17日消息(记者夏震宇)为进一步整合审判力量,更好的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和区域优势,10月17日,来自京津冀三地的五家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京津冀三省(市)中院推进区域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协作机制》就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审理深度协作、培训研讨合作等进行了制度设计。通过研究解决制约区域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的深层次问题,助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京津冀三地中院“组拳头”共推区域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10月17日,北京一中院、天津二中院、河北石家庄中院、河北邢台中法院、河北沧州中院举行文件会签仪式。(央广网发 天津二中院供图)

据了解,《协作机制》涵盖了跨辖区执行转破产协作、关联案件审理协作、矛盾纠纷化解协作、重大疑难案件会商、联合工作报告和司法建议、重大课题联合调研以及探索京津冀管理人跨区域选任等方面的内容。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表示,协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预示着三地五家法院司法协作联动机制的正式启动,将进一步整合三地资源力量,做好审判工作。

据天津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红卫介绍,在该院曾受理的一起钢铁企业破产案件中,涉及到河北省沧州市下属的基层法院的一个执行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该案件需要终止执行,通过沧州中院清破庭的法官联系相关法院的执行部门使案件终止执行,二中院审理的破产案件才得以顺利推进。王红卫表示:“有了这样的协作机制,我们能够充分借鉴吸收其它法院的优秀做法,统一区域内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的司法尺度和加强区域合力,让我们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形成‘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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