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0月11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张伟峰 张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规模、品种等条件的不同,设置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选择工作原则性强,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熟悉并正确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的职员担任。其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调味面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5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餐饮连锁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连锁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连锁超市及总部等);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办法》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及实施;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指导和管理以及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照规定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应当支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办法》要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专业知识水平和日常履职等情况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抽查考核中不合格的,立即停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限期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不履行职责或存在严重缺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书面提出调换人员的意见。
央广网西安9月28日消息(记者刘涛)“巍巍宝塔山,滚滚延河水”是革命圣地延安的符号。延河,是养育着延安老区人民的“母亲河”。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延河流域却出现污染源“点多、面广、线长”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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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西安9月7日消息(记者雷恺通讯员付景宜)陕西省榆林市从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借网络舆情进行牟利炒作、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有偿删贴等违法犯罪活动
央广网西安9月6日消息(记者黄立新 刘涛 舒隆焕)如今的“小眼镜”随处可见。大、中、小学生,甚至幼儿园孩子的视力下降已成不争事实。在先天遗传因素、后天环境、压力增大的影响下,我国青少年近视率持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