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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通报7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2018-09-29 14:41: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哈尔滨9月29日消息(记者迟嵩 哈尔滨台记者曲歌)28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其中有2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原主任科员寻振华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26日22时,寻振华驾驶机动车在香坊区红旗大街与珠江路交叉口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18年2月2日,香坊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寻振华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8年4月,寻振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双城区承旭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明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17日21时30分,杨明驾驶机动车在双城区花园大街与光明路交叉口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18年1月24日,双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明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2018年3月,杨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木兰县利东镇水利站工作人员孙洪宇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12日15时,孙洪宇驾驶机动车在木兰县利东镇尚家店道路与庆木公路交汇处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18年7月24日,木兰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洪宇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2018年9月,孙洪宇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哈尔滨市江堤维修管理处办公室原副主任彭俊生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25日20时53分,彭俊生驾驶机动车在道里区经纬街与红霞街交叉口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2018年5月,彭俊生受到撤职处分。

道里区教育局体卫艺科工作人员邹方勇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23日22时20分,邹方勇驾驶机动车在松北区松北大道绿洲生态酒店门前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2018年5月,邹方勇受到警告处分。

尚志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科员徐光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3日19时,徐光驾驶机动车在尚志市腾飞路夏威夷道口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2018年5月,徐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孟凡军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3月11日20时,孟凡军驾驶机动车在宾县三中西侧路口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2018年5月,孟凡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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