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一批市级公租房面向在厦门台湾青年开放申请

2018-09-26 16:38: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厦门9月26日消息(记者马宁)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逐步为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政策,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根据《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厦门于近日组织第二批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这批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在厦门稳定就业且与所服务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持有台胞证的45周岁(含)以下台湾青年。10月1日至8日,有承租意向的台湾青年可自行前往各房源看房。10月15日前,企业申请者,由各企业汇总本单位台湾青年申请需求,向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510室)报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者,直接向市台胞服务中心报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台湾青年个人申请表)”。

此次房源主要包括翔安区洋唐居住区、同安区滨海公寓、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3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简单布置后即可入住。其中,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为新增加房源。翔安区洋唐居住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23元;同安区滨海公寓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19.08元;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25元。11月5日前,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根据安居集团提供的租赁房源情况统筹配租。厦门市台商协会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收缴首笔租金及押金;11月20日前,承租人未按合同缴交租金及押金,视为自行弃租。安居集团收到租金及押金后,向承租人提供租赁房源,具体交房时间以安居集团完成相关手续为准。

今年3月,厦门面向台湾青年推出首批公共租赁房。3月29日,第一批15名台湾青年拿到厦门市公共租赁房的钥匙。首批开放的房源,位于翔安区洋唐居住区和同安区滨海公寓,配备床、桌椅、橱柜、沙发等家具,还有空调、热水器等电器,承租人经简单布置后即可入住。厦门去年推出市级公租房伊始,就考虑到在厦就业、创业台湾青年的住房困难,由厦门市台办会同厦门市建设局、安居集团等部门,为台湾青年量身定制了《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减少台青在厦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