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4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今年5月,有关虹鳟是否属于三文鱼、生吃是否安全的问题一度引发争议。随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13家相关企业推出《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将淡水养殖的虹鳟正式归入三文鱼,再次引发消费者质疑。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委等多个部门正酝酿在本月底前专门对这一标准进行讨论与论证。
与普通国标和行业标准不同,这次《生食三文鱼》标准采用的是相对少见的团体标准形式,主要是由行业协会与企业参与制定,并非在全行业内强制执行。标准中将淡水养殖的虹鳟正式归入三文鱼的相关内容引起争议,上海市消保委曾就此举行消费听证会,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在听证会上表示,不赞同把虹鳟鱼列入三文鱼:
陈舜胜:端出一盘鱼,我怎么知道这是粉鲑还是虹鳟?我没办法知道,老百姓也没办法看到标注。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郑维中表示,三文鱼只是约定俗成的名称,没有谁能认定俗名对与错:
郑维中:包括大西洋鲑、虹鳟、粉鲑和其他鲑鳟类,都有人用三文鱼的名称卖,我们所指的三文鱼是将来有可能以三文鱼名字销售的鱼种,必须标注种名、产地,使消费者明白买的鱼来自哪里。
自标准发布以来,虹鳟类三文鱼已经悄然写入一些餐厅的菜单,但有媒体调查发现,无论在实体店还是网上,三文鱼和虹鳟的销量都不乐观,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目前虹鳟的整体销量确实有所下降。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指出,团体标准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制定过程中应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
邱宝昌:标准怎么制定,是不是有行业协会就能制定?应该广泛征求行业组织、企业、用户的意见。标准之争是利益之争,如果制定标准不实事求是,或者为了企业或者行业利益拿消费者权益做赌注,消费者理所当然“用脚投票”。
这份团体标准原定9月15日前后正式实施,但有媒体报道指出,由于标准引发较大争议,农业农村部渔业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等有关各方,预计近期将专门就此事进行重新讨论与论证。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表示,目前未收到有关重新论证的确切消息,团体标准正在逐步推行中:
崔和:怎么论证、什么时间论证都没有消息。有的企业已经开始准备按标准包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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