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新闻分析:个税法第七次大修,带给亿万纳税人的远不止减税
新华社记者韩洁、陈菲、郁琼源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距离修改后的新个税法亮相又近了一步。
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上调至每月5000元,拟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综合计税,首次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
决定草案聚焦的不再是简单的减除费用标准,而是历史性开启我国个税制度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未来带给亿万纳税人的影响将远不止减税。
“综合征税”,无疑是此次个税法修正的关键词。
借鉴国际上个人所得税制的主流模式,我国改革将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即对一部分所得项目予以加总,实行按年汇总计算纳税,对其他所得项目则实行分类征收。
如决定草案中,首次出现的“综合所得”,将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征税;但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相比分类征税,综合征税更显公平。
举例说,小张每月收入5000元,但来源只有工资、薪金渠道,现行税制下不考虑“三险一金”扣除,需缴纳45元个税;小李每月收入也有5000元,但来自多个渠道,包括3000元工资、800元劳务报酬、600元房租和400元稿酬,在现行分类税制下则不需要缴纳个税。
从这个角度说,此次修法将带来一种更公平的计税模式。未来随着改革推进不排除更多收入纳入综合征税,更好推动个税发挥公平税负、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
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源泉,对百姓来说,“钱袋子”越鼓,生活越有保障。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新华社安曼6月14日电(记者林晓蔚)约旦新一届内阁当地时间14日宣誓就职。在当天召开的第一次内阁全体会议之后,新任首相奥马尔·拉扎兹宣布撤回此前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所得税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