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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全容错机制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

2018-08-17 16:01:0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武汉8月17日电(记者梁建强)为鼓励、支持广大干部勇挑重担、开拓进取,湖北省委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又理直气壮地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意见要求,湖北各级党委(党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探索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深入核实、综合分析、客观认定。

对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等工作中,因情况复杂、风险难以把控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主动检查整改、未谋取私利、未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不追究或从轻、减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吸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意见明确,给予干部容错后,不影响其评先表优和选拔任用。意见中还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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