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浙江:“标准地”改革撬动高质量发展

2018-08-16 00:1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在“标准地”改革中,企业通过对标竞价,按照约定条件取得出让土地,可选择常规审批或承诺制审批。对选择常规审批的项目实行“一窗服务”。对选择承诺制审批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制定项目具体标准和条件,企业书面承诺并经公示后,审批部门做出许可决定,企业可以开工建设。

  找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黄金结合点

在德清县试点基础上,浙江今年已将“标准地”改革经验推向全省。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共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69宗,总面积约10080亩。

在“标准地”改革的基础上,湖州市提出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以上和亩均产值500万元以上的“345”项目准入指导性标准。在金华市,“标准地”项目涉审中介事项费用由政府买单,据发改部门测算将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000余万元。

诸暨市依托“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了企业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建设最多30天的目标。“通过建立企业守信失信名单,加快推动土地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的良好风气。”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辉说。

“明码标价”让项目“进门”的背后,是这一东南沿海民营经济大省探索找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黄金结合点的努力。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刘畅表示,“标准地”改革在有效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将更好实现以市场化方式招引遴选高质量项目落地。

吃“改革饭”起家的浙江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系统思维,使得各项创新举措联动服务于发展大局。通过达产复核后,“标准地”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转为按“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管理,相关评价指标有机衔接,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