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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改革 青海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

2018-08-14 15:09: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西宁8月14日消息(记者张雷 青海日报记者罗连军)青海省刚察县政府与青海省三角城种羊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与青海省大通种牛场四方日前正式签订移交协议书,青海省农牧厅所属“两场”学校、医院正式移交属地政府管理。标志着青海省农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全省20家国有农牧场全部将承办的公检法、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管理。

青海省20个国有农牧场,2015年末,社会总人口51910人,农牧业从业人员17942人,在职职工8804人。土地总面积55万公顷,农牧业生产总值3.78亿元,资产总额14.4亿元。长期以来,由于农牧场内部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农牧场办社会职能负担沉重,存在国有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不到位,发展现代农牧业生产基础薄弱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农垦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12月,青海省启动农垦改革工作,重点改革任务和专项试点包括推进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落实农垦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等。

目前,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经营模式试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垦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试点、引导农垦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垦地合作试点任务已完成;将未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或中途退保的职工,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在不具备社会职能移交条件的国有农牧场推进办社会职能内部分开、管办分离试点任务,依法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青海省农牧厅副厅长马清德介绍,目前全省20家国有农牧场全部承办的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全部纳入地方政府管理。其中14家移交地方政府管理,6家农牧场已经由属地政府批复确定在农场建立社区;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于2017年全面启动,今年11月可全面完成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农垦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任务已完成90%以上;推进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青海省共承担7项改革专项试点任务。目前,已全面完成4项,基本完成1项,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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