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8月4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阳台齐凤麟)记者日前从贵州省人社厅获悉,贵州省出台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贵州省职称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主要措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将发生重大变化。
在制度体系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在评价标准方面,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对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专业和岗位需要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在评价机制方面,对于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可采取适当方式考核评价后,根据其实际水平认定其专业技术资格。在黔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贵州省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