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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有了信用“身份证”——我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8-07-26 10:01:0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6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近几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显威。

统一代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指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作用,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就是有了一个法定“身份证号”,作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各种社会活动中一个基本依据和证明,为其提供相应便利;对政府来讲,这是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有利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信息共享水平、提升管理水平;对社会来讲,这是方便公民和市场主体低成本便利了解更多信息、掌握市场主体基本状况。

“只要看到这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能很直观、很方便地判断出它是什么类型的市场主体,在哪个地方、哪个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前,一个企业从注册到成立,要跑工商、税务等多个行政机关获取工商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等多种登记证号,市场主体要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改革后,多码改一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既简化了市场主体办事手续,节省时间,又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整合应用。

连维良表示,实行统一的信用代码制度有利于推动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实现全社会的信息共享,有利于推动现在正在进行的商事制度改革,有利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也有利于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26日 03版)

关键词: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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