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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毋昆峰、方山县委原书记李少杰被处分

2018-07-24 15:0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太原7月24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24日,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运城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毋昆峰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方山县委原书记李少杰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毋昆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操办其母丧事期间,收受原单位管理对象礼金,让下级单位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为谋取人事利益,收受、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向他人赠送购物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解决工作经费为由乱摊派。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毋昆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取消其正处级退休待遇,按照副科级确定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经查,李少杰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少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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