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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在行动】贵州剑河:构建四重医保 筑起因病返贫“防波堤”

2018-07-22 10:3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三提”:一是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比例,将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比例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将大病保险各分段费用补偿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保底补偿从100元提高到200元。三是提高部门救助标准,卫计部门的计生扶助对象的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100%,个人零负担。

—“四扶”:一是合规自付费用兜底扶助,经“三重医疗保障”补偿、救助后,余下的政策内自付费用由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予以100%救助。二是实施目录外药品扶助,对在就诊所在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诊所、卫生室和药店)门诊和住院治疗所需的,取得国家食药监管部门批准文号的新农合目录外药品费用,纳入慢性病救助基金救助范围。三是自费医药费用扶助,对慢性病治疗医药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较高的,患者在公立医疗机构县级及以下年度累计自付不超过1000元,在市级不超过3000元,在省级不超过5000元。四是慢性病长期护理保险扶助,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长期护理保险。承保公司根据其失能程度按3000元/月,2500元/月、2000元/月的标准分家庭护理、机构护理按比例给予补偿,以释放病患家庭劳动力。

  因病返贫致贫“防波堤”显成效

2016年,对于欧阳来说,是极艰辛的一年。因糖尿病引起并发症,欧阳丧失了劳动能力,在花光17万元积蓄后,返家放弃治疗。他家也从曾经令全村羡慕的小康家庭变成了村里的低保对象。

2016年9月,施行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后,剑河县各级领导多次来到欧阳家宣传政策并告诉他:“可以先诊疗后付费,除了小部分需自付外,其余的均可享受政策报销和补偿,出院时在医院窗口一站式报销。”

关键词:脱贫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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