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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暴力讨债致非法拘禁案多发

2018-07-20 06:56: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不规范的背后往往是为了铤而走险牟取暴利。

2016年7月21日,被害人徐某航与“汇锦公司”签订本金两万元及逾期不能还款时需要支付保证金5万元的借款合同,扣除利息等各项费用之后,徐某航实际从“汇锦公司”得到8650元。

为何徐某航的借款数额与实际得到的钱款会有这么大的差距?

办案检察官说,徐某航签下两万元借款合同,但却被要求支付30%利息、20%保证金、10%上门费等额外费用,并且还附加了‘逾期不还,需交纳5万元罚金’的条款,需要支付的月利率也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这些涉案的所谓小额贷款公司往往在暴利的驱使下,经营着高利贷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并收取高额的手续费。被害人若是不能按时还贷,在利滚利和违约金的共同作用下,会产生‘滚雪球’效应,很短的时间内债务就会被放大多倍,导致更加无力还款”。

徐某航因未能按时还款而被非法拘禁。2016年8月15日17时许,徐某航被马某洲等人叫到“汇锦公司”商谈还款事宜。在商谈还款过程中,马某洲等人对徐某航进行殴打,后又将其带到某酒店看管。其间,徐某航偷偷将其处境通过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其叔叔,其叔叔报警并假意帮助还钱,才将徐某航解救出来,马某洲等人先后被抓获。

当然,这些违规经营的所谓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有“市场”,与一些被害人贪图享乐等错误的行为密不可分。

“有部分被害人借款动机不纯,也是导致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办案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有一些被害人为个人生活消费、偿还赌债等原因,向多个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本身就缺乏还款的基础和意愿。面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情形时,被害人因存在逃避债务等自身过错在先,往往不敢报案,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所谓“小额贷款公司”使用非法手段索债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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