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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全面推行“河长制+”共护“中华水塔”

2018-07-19 11:01: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西宁7月19日电(记者 王金金 央秀达珍)“隆务河千百年来守护着沿岸的每一个村庄。过去村民图方便就把垃圾倒在河岸边。现在有专人定期收垃圾,垃圾河变成了清水河。”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年都乎乡年都乎村村民东周说。

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的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和黑河等著名江河的发源地,也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518条,素有“中华水塔”的美誉。一段时期以来,由于水域范围大、管理乏力等原因,青海境内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2017年5月以来,青海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截至目前,青海省设立河长制办公室55个、落实河长5925名,全省各级河长巡河超过10万人次。

“五级河长体系解决了过去河湖治理监管不到位、权责不明晰等问题。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处长石宝峰说。

据了解,青海在“五级河长”的基础上,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地区还增设了“牧民河长”“企业河长”,将河流管护责任细化至每一户群众,实现河长制的全覆盖,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此外,青海积极探索“河长制+”的治理模式,将河湖治理与国土绿化、环保督察等工作相结合,从单一的河湖治理转向生态大环境的共治。同时,青海省在河道、水源地治理工作中,充分吸纳当地原有的生态管护员与护林员进行河段巡河、管护。

2017年青海省环保厅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青海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7%。其中,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黑河出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以上,青海湖流域和柴达木盆地诸河、重点湖库水质均保持在Ⅲ类,湟水河水质持续得到改善,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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