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改革开放40周年,法治建设护航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广州市人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法规的“定”和改革的“变”有机结合起来,为改革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持和保障。
2016年至今
市人大常委会
制定、修改的法规
2016年至今,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7件法规(其中已生效施行的5件),修改3件法规(都已生效)。
2016年5月25日,对《广州市邮政管理条例》进行修正,进一步加强邮政建设和管理,促进我市邮政事业的发展;
2016年6月29日,对《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进行修正,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修改后的立法法,强化人大主导作用、完善立法机制、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2016年9月28日,审议通过《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对依法行政有关问题作出全面系统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12月20日,对《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进行修订,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2017年3月29日,审议通过《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为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提供法律依据;
2017年6月30日,审议通过《广州市博物馆规定》,多措并举为博物馆发展保驾护航,全力打造世界文化名城;
2017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巩固、扩大广州湿地保护的成果,为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湿地生态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7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贵和停车乱的问题;
2017年12月27日还审议通过《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构建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运行系统;
2018年5月30日,审议通过《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推动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