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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可趁!这几大诚信建设“杀手锏”了解一下

2018-07-17 08:06:0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最高法、央行等44部委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详细罗列了十余种惩治“老赖”的办法。

2017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我国将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其中,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标准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

同时,意见明确,将依据名单实施联合奖惩,并鼓励社会力量协同参与。鼓励各类社会机构查询使用红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

今年3月,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发布的红黑名单及相关主体退出名单的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实落地,做好联合奖惩备忘录签署、红黑名单认定和发布、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信用奖惩案例归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何判断企业信用是否良好?查询企业的“信用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可知道。

与公民身份证号一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有18位,由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组成。一户一码,终身不变,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在主体存续期间,不管其信息发生什么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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