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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出系列举措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8-07-15 09:4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福州给予引进的博士、优秀硕士、本科毕业生落地奖励。对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3年等额发放。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生每人3万元、本科生每人1.5万元的奖励。在校大学生在福州市创业也有相关补贴。

此外,福州市还有不少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创业方面,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福州市创业,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福州市每年开展“植根榕城”100个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至1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就业方面,福州市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见习对象调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财政部门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上年度灵活窗口最低缴费基数的50%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陈长森 何佳媛 刘可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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