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农村盖房需17部门审批 专家观点:农村改革依然需要“放活”

2018-07-13 14:26:1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7月13日消息(记者刘瑜颖)近年来,农村建设程序更加规范和严格,有利于减少基层贪腐案件发生。但随之产生的审批环节多、部门多、费用高等问题,也成了当前农村建设主要阻碍之一。福建一名村支书说,如今想给一些贫困户盖房子,要17个部门的审批手续,盖个厕所也要招投标。

想给贫困户盖些房子,得先走10多道审批手续;想好好修缮一下祖宅,得先交危房鉴定费和设计费;想在村里办个桃花节,得先看镇里允许不允许……部分受访群众反映,有些基层干部只求按照条条框框办事“不犯错”,而涉农资金“多是锦上添花,少有雪中送炭”。

中央惠农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迎来大发展时期。但由于职能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农村之间沟通不畅等原因,一些村子在加快建设步伐的同时,也遇到不少阻碍。

在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魏永刚看来,当前许多农村地区发展意愿强烈,但普遍面临审批限制过多、机制不畅、收费不尽合理、政府服务不足等困难,农村依然需要“放活”。过去农村的“放活”体现在生产力的提高上,如今的农村“放活”早已超出了生产领域,需要的是“放活”乡村治理、乡村建设。

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走过四十年道路,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就是“放活”。“放活”是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也是搞好农村工作不能放弃的重大原则。今天,农村发展进入了新时代,各种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农村改革从“放活”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依然需要“放活”。

放开了,农村才能活起来。这已经为过去四十年农村改革波澜壮阔的历史所证明。过去的“放活”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环节,种什么、怎么种,不再听生产队长和上级安排了,粮食产量年年增长,农民收入逐年提高。现在讲农村的“放活”,已经远远超出农业生产领域,而是需要从农村管理体制、乡村建设主体等方面入手。

基层政府是否真正重视乡村振兴,不能只看项目建了多少,还得看老百姓的反馈。管理制度的设定更应从农民自身利益出发,尊重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让“放管服”更接地气。

乡村是农民的家园。这是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也是他自己安身立命之所。谁最爱农村?谁最懂得农村?当然是农民。但是,我们的很多管理制度,尤其是审批制度,却是考虑了管理的方便,考虑了管理者的安全,考虑了管理的措施,就是没有切实考虑农民的感受,没有很好顾及农村的实际。更有甚者,把城市管理措施简单照搬到农村去,让新农村建设处处别扭。

“放活”的本质是尊重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制度设计、政策制定、审批流程,都应当充分考虑农民需求和农村实际,很多环节应该吸收农民参与。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把农民感到不方便,在农村实施起来比较别扭的制度规定改掉。“放管服”改革已经进行了好几年,成为政府职能转变成果的体现。这项成功的做法应该尽早“下乡”,“放管服”改革也要实现城乡同步。只有坚持“放开”,才能让农村活起来,让乡村振兴的步伐快起来。

关键词:农村建设审批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