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青岛7月9日电(记者张旭东)记者从9日在青岛举行的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5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国家战略,加强制度设计,不断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同时,我国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不断深入。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准在南京等16个中心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审判专业程度进一步提升。
陶凯元说,自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发布以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外,知识产权审判中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日益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和参与诉讼活动的指导意见,构建以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为主体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断增强。
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各类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1.3万件,审结78.1万件。其中,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万件持续上升到2017年的21.3万件,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年均增速超过20%。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志成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不断发展起来的。目前我国已建起了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制度。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总体评估专家组组长严隽琪5日在纪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