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北京市违规销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进入了执法检查阶段。经销商如果仍在继续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以及老年代步车,将受到工商部门的查处。昨天一大早,市工商局对全市销售电动车的经营者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线上线下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共检查电动车经营主体1403户,当场关停无照经营 64户,发现违规销售行为5起,立案2起,查扣违规电动车104辆。
不合格产品已退回厂家
早上9点,北京晨报记者跟随市工商局和朝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电动车销售点较为集中的朝阳区和平里西街(上图)。这条街上有七八家销售各种品牌电动车的商店,执法人员分别来到绿源、新日、台铃电动车销售店,检查了几家店是否有营业执照,销售的电动车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关键性组件等行为。
在新日电动车专卖店,执法人员在检查了相关资质后,随机查看了摆放在店内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这上面的执行标准为GB17761-1999,即为旧国标,在该标准下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带上电池的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朝阳工商分局稽查大队执法协作科王森介绍,电动自行车现行有两种国家标准,2018版新国标要求电动车时速不超过25公里,带电池重量不超过55公斤,且必须配有脚蹬子。王森说,“新国标要求,电动车没有脚蹬子就为不合格产品,这家店内目前新国标的电动车都符合规定。”
在这三家店内的检查中均未发现违规销售行为。新日电动车专卖店负责人介绍,在6月份的整改期,店内已经把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都退回了厂家置换,“一共返厂了30多辆不合格电动车,有些是没脚蹬子的,有些是座椅高度不能调节的,有些是速度过快超标的,现在店内卖的十二款七八十辆电动车都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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