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对此,分析人士认为,此行动不仅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升温苗头与长期积弊,更表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不会发生改变。因此,任何幻想中国主动放松楼市调控、让炒作者有机可乘的想法都是不明智的。
七部委联手治理楼市乱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房地产市场事关经济平稳发展与民生福祉,扰不得、乱不得。
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通知》要求,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及如何使用外债问题时也指出,近两年,部分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企业外债发行规模有所增加。主管部门希望鼓励企业外债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