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大伟说,此次修订负面清单,再次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不仅取消了汽车、飞机、船舶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还在金融、运输等服务业及种业等领域进一步开放,充分体现了我国外资管理体制更加开放、灵活、高效的改革方向,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对汽车、金融领域开放作出整体安排
近期,瑞银证券、野村证券、摩根大通等外资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控股合资券商的申请,抢抓中国新一轮开放的重大机遇。
与上版负面清单相比,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作出明确安排——
在汽车领域,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在金融领域,2018年取消对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2018年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2018年将期货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2018年将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由50%放宽至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进一步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改革开放40年来,正是在与世界的深度互动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加快成长,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
“进入新时代,外商投资呈现出涌向高技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高端产业的趋势,顺应新趋势加快市场准入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是中国政府按照自身发展逻辑和基于历史经验的主动选择。”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