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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

2018-06-28 16:06:0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二)履行货物贸易领域开放承诺

大幅降低进口关税。减少进口成本,促进贸易发展,让世界各国更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消费繁荣带来的红利。截至2010年,中国货物降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至9.8%。其中,工业品平均税率由14.8%降至8.9%;农产品平均税率由23.2%降至15.2%,约为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的四分之一,远低于发展中成员56%和发达成员39%的平均关税水平。农产品的最高约束关税为65%,而美国、欧盟、日本分别为440%、408%、1706%。

显著削减非关税壁垒。减少不必要的贸易限制,促进贸易透明畅通。截至2005年1月,中国已按加入承诺全部取消了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等非关税措施,涉及汽车、机电产品、天然橡胶等424个税号产品;对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羊毛、毛条和化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促进经营主体多元化,激发各类企业开展贸易的积极性。自2004年7月起,中国对企业的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极大地释放了民营企业的外贸活力,民营企业进出口发展迅速,份额持续扩大,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经营主体。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57.5%上升到2017年的83.7%。2017年,作为第一大出口经营主体的民营企业出口占比达46.6%。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

(三)履行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承诺

广泛开放服务市场。大力推动服务业各领域快速发展,提高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在世贸组织分类的12大类服务部门的160个分部门中,中国承诺开放9大类的100个分部门,接近发达成员平均承诺开放108个分部门的水平。截至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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