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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流浪犬管理:警方运用信息技术防范犬只走失

2018-06-20 10:49:4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按照规定,在计分周期2年内,如果扣满12分,犬主需到济南市公安犬只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班,学习《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并参加考试,合格后以领养的方式把没收的犬只领回。“从目前的实践看,被扣满12分的犬主基本都能及时积极地到学习班学习。”一位参与犬只管理的民警表示,犬主对犬只都有感情,运送犬只的车辆刚到犬只管理部门大院,犬主紧随其后就到了,主动要求学习,以带回犬只。

“就像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会被扣分一样。”陈朝表示,采取养犬计分制的主要目的是加强犬主的自律意识,“经过一次学习的犬主,基本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不过,与违反交通规则不一样的是,养犬计分制不仅有罚也有奖。比如,犬主自愿参加公安机关的执法行动,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奖3分,在社区内宣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奖1分。不过,按照规定,一个计分周期内,最多可获9分的奖励。“奖励需凭相关证明及现场照片由管理民警录入APP手机软件。”一位负责信息录入的民警介绍,系统自动按相应加分项为犬主加分。

据介绍,在关于犬类举报情形中,犬吠扰民的投诉比较多。对于此种情形,济南公安犬类管理人员会以犬主家为中心,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取证不少于3户。倘若确定犬吠扰民,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按照以“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之规定,罚处500元以下罚款。

养犬计分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养犬人的权利,更明确了养犬人的义务。下一步,公安部门准备和政府诚信系统进行对接,让养犬市民在关注个人信誉同时实现自我管理。(潘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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