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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热投资,冷农民”倾向,“逆城镇化”乡村嬗变观察

2018-06-20 10:49:4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发现,有些地方,一些工商资本以发展特色小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名义,跑马圈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有些地方,一些工商资本规模化流转耕地后,存在单方面“毁约退地”情况,损害了农民利益。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贺雪峰认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而工商资本为了追求利润,容易在土地上进行非粮化甚至非农化的尝试,部分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偏向种植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甚至是发展观光农业,搞房地产业。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唐忠认为,政府不能单方面看到资本下乡增加了部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其实在资本下乡中,有的项目与农民形成竞争关系,可能形成资本排挤农民的现象,不一定能增加农民收入,要警惕“热投资,冷农民”的倾向。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让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农村,确保不损害农民利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乡镇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唐忠认为,资本是逐利的,农业属利润微薄、风险大的产业,工商资本下乡不等于资本进入农业,即使进入农业,更多的是进入农业中利润相对高的加工、流通等环节。如资本下乡最愿意做的事情是买地,再转做非农使用,某种程度上“管住土地”就管住了工商资本;这就要求政府严格落实现有土地政策,做好土地规划,确保资本下乡不走偏,农民利益不受损。

贺雪峰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哪里有利润,就会有资本进入,不用政策鼓励。当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容易出现资本的同质化竞争,一旦政策收紧,资本经营容易出现问题,反而会破坏产业生态,造成毁约退地、资本“跑路”现象发生,损害农民利益。他建议依靠市场手段调节资本流动,政府不能盲目以行政手段干涉,但应提前应对规避风险。

刘培峰认为,在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面临融资难问题,建议支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担保融资。在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方面,乡镇政府缺乏自主权,而在承接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工商资本下乡中,乡镇是关键承接地,建议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自主权,以乡镇为单位,建设一些小型的返乡创业产业园区。(记者孙志平 孙清清 刊于《瞭望》2018年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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