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6月14日消息(记者夏震宇)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天津日前制定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全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59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市及各区优良天数比例应达到6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方案中明确,2018年全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2018年6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排查登记。
持续改善能源结构。稳妥有序推进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力争2018年9月底前完成40万户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确保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2018年全天津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25万千瓦;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2018年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力争达到90亿立方米以上。
推进转变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运输方式,2018年港口货运铁路集疏运运量力争达到9000万吨;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2018年全天津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和共享单车出行力争达到18.7亿人次;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8年天津新增新能源汽车2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达到3%。
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着力破解“钢铁围城”问题,2018年全市行政区域内钢铁产能严格控制在2000万吨;加快解决“园区围城”问题,对全市314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依法开展保留、整合、撤销取缔工作。
严格管控燃煤污染。2018年9月底前,制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调整方案。
严格管控工业污染。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依法完成剩余293家挥发性有机物一般排放企业治理或关停;对全市已联网的99家重点排放企业严格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