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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广州将基本实现湖泊管理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黑臭

2018-06-12 16:46: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广州6月12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赵雪峰)近日,广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广州市湖长制实施方案》,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实行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湖泊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河长制、湖长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针对不同类型的湖泊,科学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强化对湖泊的治理和保护,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管理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黑臭。

各级河长兼任湖泊所在地湖长 特别设立业主湖长

《方案》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湖施策、系统治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全市所有湖泊、水库实施湖长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湖泊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实施“一湖一策”,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思路,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统筹陆地与水域、岸线与水体、水量与水质、入湖河流与湖泊自身,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到2018年6月底,在全市建立湖长制,构建四级湖长体系;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黑臭、无行洪障碍、无违章建筑,还河湖自然面貌;到2020年底,实现湖泊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水质达到省下达广州市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全市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水质稳定达标。

在河长制基础上,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湖长体系。河长制、湖长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市设置双总湖长,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兼任市第一总湖长、总湖长、副总湖长。各区、镇街的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兼任本地区总湖长、副总湖长。白云湖、海珠湖、花都湖、黄龙带水库、流溪河水库等市管或作用重要的湖泊由市级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湖长,所有湖泊所在区、镇街、村社分级设立湖长,由相应河长担任。湖泊权属单位设立业主湖长,由其主要负责人担任。

关键词:广州湖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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