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一人违法羞辱全家?部分地方政府“株连三代”引争议

2018-06-12 07:3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类似罗山县“株连三代”的告知书,并非仅是个案孤例。之前,媒体曾报道,广东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有10户家庭,房屋外墙上被政府人员用漆喷上了“涉毒家庭”的字样。惠来县委工作人员称,被喷漆的10户家庭分属5个村,均有家庭成员涉重特大制贩毒案件,且大部分家庭有在逃人员。这种“一人违法,羞辱全家”的做法被网络曝光后,受到舆论的谴责。

在现代法治国家,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是最懂法律,也最守法律的,这是最起码、最基本的公务素质。在地方治理的具体实践中,一再出现如此法治逆流,的确令人大跌眼镜。虽说单就效果论,这种不无“蛮横”的做法,或许要比“中规中矩”的依法操作“好”得多,但将法律抛在一边,全凭“一己执念”,则无异于饮鸩止渴,不仅戕害公众的合法权益,也离法治政府目标越来越远。

从根本上看,“羞辱全家”的做法,与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缺失不可分割。所谓“法治思维”,应是根植于内心、融入灵魂深处的法治精神。检验“法治思维”是否到位,不是看口号提得有多响,也不是看时兴概念掌握了几个,而要看是不是有“权在法下”“令由法出”的法治自觉,是不是有“尊重权利”“谦抑权力”的法治素养。一份“羞辱全家”的公告,一张刺眼的低分法治考卷,凸显了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维。

如今,随着罗山县委宣传部的公开致歉,以及相关通知的撤回,这起“羞辱全家”的奇葩事件终于告一段落。然而,由此敲响的法治警钟,却不能充耳不闻、无动于衷。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不妨拿着那些“告知书”“宣传标语”当反面教材,好好检讨反省一下,自己离法治还有多远,公共服务应该做些什么。(欧阳晨雨)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