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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试综合评价 高考在“变”与“不变”中进入3.0版

2018-06-09 08:56: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从考试的科目来看,40多年高考也历经多次变化。1977年恢复高考之时,考试划分为文、理两科,每科各考4门,后来文科考试增加到6门,理科考试增加到7门。1999年,高考科目发展为“3+X”即对考生进行语文、外语、数学(即“3”)必考科目考核,此外,让考生从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理大综合中选考1至2门(即“X”),并在实践探索后逐渐固定为“3(语文、外语、数学)+2(文科综合、理科综合)”。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进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实行文理不分科的“3+3”科目模式,即除了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之外,考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在刘海峰看来,上述举措虽然可以归入高考科目改革范畴,但是达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改革效果,因为它与中学的教学组织形式、高校招生的科目要求、不同选考科目成绩的等值和换算等都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是恢复高考40年来改革幅度最大、影响也最深远的一次改革。

刘海峰同时指出,虽然高考制度包括考试科目等经历了诸多变化,但是以不同科目分数相加的总分录取模式始终没有变。高考制度的精神或灵魂是公平,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是高考制度的根本,社会对高考最大的期望之一就是公平公正,而“分分计较”的总分录取模式就是高考公平性最直观体现之一,因而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支持。(记者 张保淑)

关键词: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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