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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垃圾场时隔2月再被查:非法倾倒近18吨危险废物

2018-06-09 05:16: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5月30号开始,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进驻黑龙江等10个省份(自治区),开展“回头看”督察进驻。近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对哈尔滨市的一处垃圾堆存场开展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垃圾堆存场存在非法大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

实际上,在今年4月份,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在进行一季度专项督察行动中,曾经查处了哈尔滨市松北区的这个垃圾场,原因是垃圾没有经过处置就乱堆乱放。而在近期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行动中,督察组发现这个垃圾场还存在着更严重的问题。

环境监察总队:非法倾倒近18吨危险废物远超入刑标准

小月亮湾垃圾堆存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镇松花江村和东方红村交界处,距离松花江沿岸约1公里,自2006年投用以来,已累计堆存垃圾约20万立方米。

6月4日,中央环保督查组在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垃圾堆存场无防渗设施,现场环境恶劣,场内还非法倾倒101个装有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油桶(200升桶),部分油桶已泄漏,严重污染了周边土地,部分油桶与生活垃圾混存,有的已随生活垃圾掩埋。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赵振伟介绍,大概一个桶装的物品是180公斤,101个桶就是将近18吨,根据环境污染犯罪的入刑标准,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超过3吨就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超过18吨已经远远超过入刑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废危险化学品、废机油桶、含油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违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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