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沈阳警方破获多起污染环境案件

2018-06-06 16:11:1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沈阳6月6日消息(记者徐志强)2017年底,沈阳市公安局组织环境安全保卫分局及相关属地公安机关成立了打击非法破碎、热熔、制粒废塑料制品的冬季行动专案组,根据整治“散乱污”企业行动中摸排的案件线索,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相继打掉6个涉嫌污染环境的废塑料制品加工点,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2017年10月20日,专案组民警在于洪区造化街道高力村一民居内,查获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发现该厂涉嫌污染环境以及利用渗坑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民警将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男,43岁,河南省漯河市人)当场抓获。

2017年11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于洪区造化镇大转弯村沈阳某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将涉嫌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废水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丽(女,40岁)抓获。

2017年11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于洪区沙岭镇集贤村查获一家采用暗管直排的方式向用于灌溉农田的河流中排放有毒物质的塑料加工厂,将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企业负责人王某某(女,54岁)抓获。

2017年11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辽中区刘二堡镇靛庄子村查获一家大型塑料加工厂,该厂占地数十亩,有三条大型的加工生产线,由于该厂长期违法经营,已形成大型排污渗坑三个,数百米内都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对当地的土壤、水质造成了严重污染,民警现场将三条生产线的负责人刘某(男,53岁,山东省泗水县人)、刘某某(男,50岁,山东省泗水县人)、于某(男,56岁,山东省泗水县人)抓获。

2017年11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大转弯村,查获一处加工塑料袋的黑加工点。该加工点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污染环境气体及污水。该加工点的负责人宋某某(男,53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王某(男,41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被警方抓获。

2017年11月15日,专案组民警根据沈阳市环保局移送的关于沈阳市某塑料加工有限公司严重污染环境的线索,将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水、废气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的该塑料加工有限公司经营者唐某(男,45岁,安徽省亳州市人)抓获。

专案组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会同市环保局、渤海大学的专家同步对现场排放的废水、废气以及现场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上述6家违法企业均未经任何环保设施处理,违法排放的废水、废气中均含有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这些物质经鉴定均属于“危险废物”,任意排放将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周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

目前,上述六起案件的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韩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键词:辽宁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